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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鄉村振興特色產業園申報條件有哪些?申報材料又是哪些?本文整理了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還有疑問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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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鄉村振興特色產業園申報資格條件
特色產業園主要從申報的具備一定發展基礎的農業園區中遴選產生,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選址:農業園區的主導產業基地及核心區域位于我市27個欠發達街道(鄉鎮)范圍內;
(二)基礎設施:農業園區的產業基地有較完善的道路、給排水、電力等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產業融合發展已有一定基礎,至少有1家農業龍頭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
(三)產業發展:農業園區有特色優勢農業,現有核心區面積100畝以上,有較暢通的銷售渠道;
(四)聯結帶動:農業園區經營主體與核心區域內的行政村15%以上的農戶、50%以上的脫貧戶及低收入戶建立了利益聯結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流轉、就業務工、訂單生產銷售等,農民增收效果比較好,對經營主體認可度比較高;
帶動脫貧人口、低收入人口就業達到就業總人數20%以上的小型農產品加工園區、特色手工業園區、鄉村休閑游基地等也可以申報特色產業園。
已納入國家、省、市級都市田園綜合體、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等園區創建范圍的,原則上不再納入全市特色產業園建設申報范圍。
申報資格條件負面清單:凡主導產業不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方向的,進行房地產開發、私人莊園會所建設的,預留用地與規劃不符的,大拆大建、盲目鋪攤子的園區,不得申報特色產業園。
二、武漢市鄉村振興特色產業園申報材料
經營主體申報特色產業園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武漢市鄉村振興特色產業園創建申報審批表(見附件)(原件一式三份);
(二)園區的選址及邊界范圍圖(CAD格式)(復印件);
(三)經營主體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園區建設規模證明(土地流轉證書及合同、集體用地租用合同或其它證明材料等復印件);
(五)園區帶動農戶和村集體增收情況證明(上一年度園區與村級合作社、農戶簽訂訂單合同、產品收購結算證明或其它證明材料等復印件);
(六)園區帶動農戶和脫貧戶、低收入農戶就業情況證明(上一年度吸納農戶和脫貧人口及低收入人口就業花名冊、用工合同或工資支付憑證等復印件);
(七)園區推廣應用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裝備證明(2021-2022年推廣運用方案及活動的文字材料和照片等復印件);
(八)園區2022-2025年發展規劃(規劃內容主要包括:特色產業主要發展目標、產業布局、帶動村集體和農戶增收預安排、分年度項目安排及投入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