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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今天將帶大家了解一下老河口市加快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的若干獎勵補貼措施,湖北老河口市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獎勵高達30萬元 標準制定高達50萬元,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具體詳情吧,看完之后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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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支持企業質量標準提升。鼓勵企業參與本行業各類標準制定(修訂),對內部實驗室新獲得CNAS認可證書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或行業)標準、湖北省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增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試點示范創建。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支撐改造提升和催生產業迭代式創新。對新獲批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貫標評定的企業,達到A級及以上標準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批為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試點示范的企業(申報主體),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詳細內容如下——
一、支持企業創新創優
1.支持創建創新型主體。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并獲得襄陽市推薦上報到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公室的,市財政每家一次性給予5萬元申報經費補助;當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享受申報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每家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首次認定為省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每家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當年獲得科技部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市財政每家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經認定的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省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0萬元、30萬元、20萬元。鼓勵中介機構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服務,對當年輔導我市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5家(含5家)以上的中介機構,每認定1家市財政獎勵該中介機構2000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支持企業承擔省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支持企業承擔各類科技項目,爭取更多的科技項目列入國家、省級科技計劃。對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市財政按年度到位資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省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的,市財政按年度到位資金額的5%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2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3.支持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支持企業購買重大高新技術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對引進的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經省級科技部門認定登記備案后,市財政按實際成交價的50%對受讓企業進行補貼,每年每家企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加快專利密集型產業發展、激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等。具體按《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專利工作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的意見》(河政發〔2021〕16號)執行。(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4.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研發。對在我市注冊的工業企業,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120 萬元、80 萬元、50 萬元;獲得省科學技術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 3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發揮“科技副總”在服務企業中的引領作用。對省選派到我市企業的“科技副總”,在服務期內攜帶核心技術成果在我市中小企業成功轉化,新產品銷售收入2年內達到1億元以上(含稅)的,市財政對“科技副總”給予2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5.支持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省產業創新中心,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襄陽市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獎勵10萬元。對通過湖北省科技廳績效考評并獲得后補助支持的省級創新平臺(基地),按照補助金額給予等額獎勵,每家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
6.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省級、襄陽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或新備案的國家、省級、襄陽市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市財政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在襄陽市級年度績效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
7.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賦能。加快數字產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軟件服務業、大數據服務、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獨立法人企業,對年應稅銷售額首次突破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25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加快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對當年軟件和設備投資額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軟件和設備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新獲評國家、省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和5G全連接工廠的企業,按當年軟件和設備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5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8.支持企業做強做大。對在我市注冊并納稅的工業企業,首次進入國家500強、省100強、襄陽市100強的工業企業,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萬元、5萬元。(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9.支持小微企業成長。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工業企業(以納入國家統計平臺名錄庫為準),每戶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承擔企業成長工程指標的責任單位,完成年度政府目標任務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該單位5萬元,超目標任務的,每超一戶追加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各鄉鎮辦、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10.支持企業技改提質。支持企業實施以“智能化升級、服務化延伸、綠色化轉型”為核心的技改升級。對連續兩個年度內建成投產且生產性設備投資額在50-100萬元(含)的技改提質項目,市財政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6%給予補助;對連續兩個年度內建成投產且生產性設備投資額在100-300萬元(含)的技改提質項目,市財政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補助;對連續兩個年度內建成投產且生產性設備投資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技改提質項目,市財政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10% 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的補助。所有享受技改提質補貼資金項目,需在我市技改項目投資庫內。(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1.支持企業質量標準提升。強化質量意識,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強質量管理。對新獲批的國家質檢中心和省級質檢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襄陽市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稱號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湖北長江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湖北精品”稱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全國質量標桿、省級工業質量標桿的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企業參與本行業各類標準制定(修訂),對內部實驗室新獲得CNAS認可證書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或行業)標準、湖北省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承擔國家、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并通過驗收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三等獎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增承擔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
12.支持企業試點示范創建。支持企業利用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支撐改造提升和催生產業迭代式創新。對新獲批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批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批為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綠色工廠、技術創新試點示范及國家新推出的其他類型試點示范的企業(申報主體),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貫標評定的企業,達到A級及以上標準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批為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試點示范的企業(申報主體),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13.支持企業爭創精品名牌。對新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每件給予商標持有者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注冊認定的地理標志商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集體商標,每件給予商標持有者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商標、產品有效期滿后再次獲得同級商標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14.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對參加“廣交會”“博覽會”等全國性交易會的企業,市財政給予展位費用50%的補貼,同一企業同一展會補助金額不超過2個展位費用。支持工業企業通過網上交易會、網絡平臺開展線上產品銷售,對境外、境內年網絡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含)、3000萬元(含)以上的(以稅務部門出具的相關票據為準),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支持產品出口,出口創匯等按照商務部門現行政策執行。(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15.支持企業安全化提升。對聘請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的企業,且工作滿1年以上的,每人次獎勵企業1萬元,年度內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5萬元。支持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實施的安全生產提升項目投資金額達到50萬元的企業,市財政按項目實際改造投入費用總額1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創建1級、2級、3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經驗收達標后,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1萬元。(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四、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16.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圍繞國家“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方向,結合我市實際,重點支持氫能產業發展,具體按照《老河口市氫能產業發展五年行動計劃》(河政發〔2019〕16號)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17.支持節能綠色發展。引導企業推進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對當年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的工業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節能、節水、清潔生產改造等項目,投產后按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對首次獲批國家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首次獲批國家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管理企業的,對企業(申報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次獲批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首次獲批省級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管理企業的,對企業(申報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生產要素保障
18.支持產業鏈供應鏈倉儲物流發展。支持圍繞產業鏈供應鏈發展定制化、個性化、精細化的專業“倉儲+物流”、“倉儲+物流+加工服務”、“物流信息服務平臺+物流”企業,對“倉儲+物流”、“倉儲+物流+加工服務”企業為工業企業提供服務,且年業務收入800萬元(含)以上的,按當年倉儲物流業務收入額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物流信息服務平臺+物流”企業為工業企業提供服務,且年平臺交易額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當年交易額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引導工業企業開展“公轉鐵、公轉水”和多式聯運,對實施“公轉鐵、公轉水”的,以上年度鐵路、水運物流費用為基數,分別按新增費用的2%、1%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9.加強融資支持。引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入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具體按市金融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河政辦發〔2022〕10號)執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20.降低企業用地等生產要素成本。優先保障重點工業項目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用地指標,鼓勵工業企業策劃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優質項目,進入國家和省重點支持項目計劃,最大限度給予用地支持。鼓勵企業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對符合規劃條件、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原用地范圍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執行國家省出臺用電價格政策。對企業消費電氣水熱和通信網絡等生產經營必須要素資源的,不得違規收取各種押金、保證金、擔保金等費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
21.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嚴格落實省政府(鄂政辦發〔2019〕39號)文件關于降低社保費率的決定。對上年不減員的企業,按返還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返還。對受貿易摩擦影響,進出口貨物被加征關稅,進口額或出口額下降并有減員但減員率低于4.5%(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的企業,按返還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對參保人數在1000人以下(含1000人)有減員且減員率低于5.5%(國家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參保企業;參保人數在1000人以上有減員且減員率低于4.5%(全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目標)的參保企業,按返還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22.支持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深入推進“制造業第一、工業優先、項目為王、招商為要”理念,全力支持中高端人才、產業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企業轉型升級和人才集聚,推動工業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體按照《小漢口人才支持計劃》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3.落實“五證同發”“無申請兌現”。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讓“數據多傳遞,企業少跑路”,通過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實現“五證同發、拿地即開工”,具體按《老河口市工業項目“五證同發”審批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落實。持續推行落實“無申請兌現”,增強企業獲得感。(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財政局)
24.搭建公共資源服務平臺。建立企業信息庫,及時發布供需信息,建立常態化產銷對接機制,解決產銷信息不對稱狀況,打通產銷需求堵點,促進市內循環配套。(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本措施支持對象為在老河口市注冊納稅的一般納稅人工業法人企業(項目)。涉及的由市財政承擔的獎補資金,已有確定經費來源的,按原渠道列支;無經費來源的,從市級產業發展專項經費中列支。享受本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多項政策支持的,按照不重復的原則享受扶持政策。本《措施》由老河口市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