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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涵蓋地域、行業;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獎補及獎補方式及要求;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支持重點、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申報項目的基本條件、申報方式及推薦要求、申報企業要求、申報材料及要求、項目申報線上線下截止時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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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涵蓋地域
南京市、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棲霞區、雨花臺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江北新區;徐州市、鼓樓區、云龍區、賈汪區、泉山區、銅山區、豐縣、沛縣、睢寧縣、新沂市、邳州市;連云港市、連云區、海州區、贛榆區、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宿遷市、宿城區、宿豫區、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淮安市、淮安區、淮陰區、清江浦區、洪澤區、漣水縣、盱眙縣、金湖縣;揚州市、廣陵區、邗江區、江都區、寶應縣、儀征市、高郵市;鹽城市、亭湖區、鹽都區、大豐區、響水縣、濱海縣、阜寧縣、射陽縣、建湖縣、東臺市;南通市、崇川區、通州區、如東縣、啟東市、如皋市、海門區、海安市;泰州市、海陵區、高港區、姜堰區、興化市、靖江市、泰興市;蘇州市、虎丘區、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吳江區、常熟市、張家港市、昆山市、太倉市;常州市、天寧區、鐘樓區、新北區、武進區、金壇區、溧陽市;無錫市、錫山區、惠山區、濱湖區、梁溪區、新吳區、江陰市、宜興市;鎮江市、京口區、潤州區、丹徒區、丹陽市、揚中市、句容市
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涵蓋行業
農、林、牧、漁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獎補
1、重大戰略產品創新(A類),采取揭榜掛帥的項目組織方式,由各設區市科技局根據指南確定的重大項目任務目標導向,充分發動、積極組織轄區內龍頭骨干企業有針對性地揭榜,鼓勵研發企業、高校院所、應用單位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協同攻關。其中,指南代碼1002項目實施“賽馬制”,根據專家意見支持不同團隊圍繞同一個目標,采取不同技術方案開展技術攻關,項目實施過程中,采取“里程碑”考核,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指南代碼1003、3102項目由省市聯合發榜,按照省市聯動方式組織實施,地方財政須按1:1的比例進行聯合資助,并探索實施“項目監理人”制度。A類項目實行不限項申報,單個項目省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省市聯動項目省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
2、成果轉化產業技術創新(B類),實行擇優推薦、限額申報,由各設區市科技局根據指南確定的產業專題技術方向,組織項目申報和推薦,單個項目省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1500萬元。
3、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項目(C類),按照省地聯動、地方主導、共同支持的思路,實行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由省級以上高新區圍繞指南明確的重點領域開展組織,優先支持科技部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和省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2-3個聯動優勢突出、發展基礎較好、創新潛力大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項目由高新區管委會與省科技廳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對單個項目的支持強度原則上不超過600萬元。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獎補方式及要求
本年度專項資金項目按揭榜掛帥的戰略產品重大創新項目(A類)、成果轉化關鍵技術專題創新項目(B類)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項目(C類)三大類進行組織。具體項目指南詳見附件1。
項目采用無償撥款、貸款貼息、后補助三種方式支持。無償撥款主要用于項目中試或產業化過程中研發投入的補助;貸款貼息主要用于項目實施中向銀行借貸所發生利息的補助;后補助主要用于對承擔單位先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完成合同約定任務、按照規定程序完成驗收的項目給予相應補助。本專項資金項目的政府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項目新增總投入的1/3。除C類項目、省市聯動項目外,鼓勵地方財政資金給予支持,但不作硬性要求。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支持重點
1.聚焦戰略產品重大創新。
圍繞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目標,堅持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聚焦高端芯片、區塊鏈、單抗藥物、燃氣輪機等重點產業技術方向,瞄準重大戰略任務和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瓶頸,面向全省創新力量“揭榜掛帥”組織攻關,鼓勵龍頭骨干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快推動一批具有戰略意義和引領作用的重大戰略產品產業化,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2.突出自主知識產權成果轉化。
圍繞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發展需求,聚焦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智能制造、數字科技、先進材料等重點領域,重點支持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高端醫療器械、第三代半導體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努力在產業鏈強鏈補鏈薄弱環節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現代產業體系。
3.加強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
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創造性,支持有條件的高新區圍繞“一區一戰略產業”細分領域,著力集成轉化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成果,形成一批關鍵標準和戰略產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骨干企業,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加速形成企業創新整體性優勢,努力通過重大科技成果有效、快速轉化,培育和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應是在江蘇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可作為技術依托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2.申報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研究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條件,有穩定增長的研發投入,大中型工業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須建有研發機構。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標準:銷售收入為5000萬元以下企業,比例不低于5%;銷售收入為5000萬元—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銷售收入為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3.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態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除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重點產業外,原則上要求企業近兩年持續實現盈利。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項目的基本條件
1.項目符合本計劃定位要求,技術成熟度高,項目有明確的研發任務和創新目標,符合國家和我省的產業、技術政策,項目屬于指南支持領域方向、符合相關要求。
2.項目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產業帶動性好,目標產品明確,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3.新藥類項目原則上須完成Ⅱ期臨床研究,并已啟動III期臨床;醫療器械項目已完成樣機(樣品)檢驗,需經臨床試驗的已啟動研究。
4.研究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涉及農業種業、安全生產等特種行業的,須擁有相關行業準入資格或許可。
本計劃不支持無實質性創新內容或屬于量產能力放大及技術改造的項目。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方式及推薦要求
1.申報項目實行屬地化原則。
設區市科技局作為本專項資金項目主管部門,統籌組織本地項目申報工作,對企業申報資格、申報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并行文推薦報送。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常熟市、海安市(含上述各地的省級以上高新區)的項目,均由當地科技部門進行現場審核,并行文推薦報送。
2.揭榜掛帥的戰略產品重大創新項目(A類)
由各設區市科技局根據指南確定的重大項目任務目標導向,充分發動、積極組織轄區內龍頭骨干企業有針對性地揭榜,鼓勵研發企業、高校院所、應用單位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協同攻關。積極探索“賽馬制”,根據專家意見支持不同團隊圍繞同一個目標,采取不同技術方案開展技術攻關。此類項目不受各地擇優推薦名額限制,單個項目省資助經費不超過3000萬元。指南代碼1007、1008項目由省市聯合發榜,按照省市聯動方式組織實施,地方財政須按1:1的比例進行聯合資助。省市聯動項目探索實施“項目監理人”制度,引入社會第三方機構負責項目組織實施過程監理。
3.成果轉化關鍵技術專題創新項目(B類)
實行擇優推薦、限額申報,由各設區市科技局根據指南確定的產業專題技術方向,組織項目申報和推薦,單個項目省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1500萬元。各地推薦名額詳見附件2。
4.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項目(C類)
進一步深化試點項目組織機制創新,按照省地聯動、地方主導、共同支持的思路,實行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加強統籌集成試點。由省級以上高新區圍繞指南明確的重點領域開展組織,支持2-3個聯動優勢突出、發展基礎較好、創新潛力大的創新型產業集群。
5.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項目由高新區管委會與省科技廳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對單個項目的支持強度原則上不超過600萬元。具體申報指引詳見附件3。
以上項目,各地所推薦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占比不低于80%;各地應重點圍繞高新區“一區一戰略產業”加強項目組織,高新區申報項目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0%。高新區的項目須由各高新區管委會向設區市科技局出具推薦公函,確認申報企業屬于其管理范圍,并對其負有管理責任。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要求
1.項目實行法人負責制,企業法人代表承擔項目管理和經費使用的主體責任。申報材料中須附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代表委托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主體責任,項目申報書經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送。
2.同一企業及其關聯企業不得將相同研發內容重復申報省財政資助項目(含在研和結題項目);同一企業原則上限報一個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項目、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和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含在研項目),有上述計劃在研項目的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研發型企業本年度可再申報1個本專項資金項目;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研發型企業可將不同目標產品或處于不同技術研發階段的項目,分別申報省重點研發計劃產業前瞻與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項目和本專項資金項目;累計承擔本專項資金項目3項以上的企業,只能申報A類項目;同一企業本年度不得重復申報本專項資金項目和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3.同一項目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骨干最多可再參與申報一個項目。同一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申報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項目、省重點研發計劃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除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國際/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外,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專項資金項目;同一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同一項目參與人員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3個。
4.項目應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號)要求,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
5.項目的實施期限一般為3.5年,生物醫藥類項目實施期限可適當延長。鼓勵我省企業與長三角地區高校、科研機構共同申報本專項資金項目,鼓勵頂尖人才和雙創團隊申報本專項資金項目,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材料及要求
1.項目申報材料包括: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和附件。相關附件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近兩年度審計報告或經審計財務報表、與技術依托方的合作協議,能反映創新水平的佐證材料,能反映知識產權權益的證明材料等。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須清晰可辨,并由項目主管部門統一審查和填寫《項目附件審查表》。
2.申報企業須對照指南明確的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進行申報,一個項目填寫一種項目類型和一個指南代碼,受理后不再調整。
3.項目名稱須科學規范,其中應包含技術創新點和目標產品,用“×××研發及產業化”作為后綴,字數控制在20個字左右。
4.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紙質封面,平裝訂)。
5.項目申報材料均須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紙質材料和網上提交的內容須完全一致,網絡評審以網上提交內容為準。項目申報材料經項目主管部門網上提交后,不予退回。本年度擬立項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項目指南和相關申報材料格式請在省科技廳網站查詢和下載。
江蘇省13市96區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線上線下截止時間
1.各項目主管部門將項目匯總表(紙質一式兩份),隨同項目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本年度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3月10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3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項目申報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