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資訊
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優惠政策、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對象、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條件、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材料、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流程相關內容如下。
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優惠政策
1.績效評價合格的科創載體可享受《南京市眾創空間(新型孵化器)備案管理辦法》《南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南京市科技企業加速器管理辦法》和《科創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的創業服務、資金扶持、人才獎勵和畢業企業對接等支持政策;
2.科創載體的建設由各區(園區)負責,對獲得市級績效評價優秀和良好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加速器,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獎勵;納入省級以上孵育計劃且市級績效評價合格的載體予以省撥經費1:1共同支持。對獲得年度績效評價優良的雙創示范基地每家最高給予200萬元的獎勵;
3.對認定的市科創實驗室,予以一次性30萬元的財政支持。對獲得省級和國家認定(備案)的(專業化)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加速器認定當年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獲得省級和國家科技創業孵化鏈條試點的單位最高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4.支持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對在孵期間(滿足入孵1年,至畢業不超過1年)被首次認定為瞪羚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按每家20萬元標準獎勵孵化載體。建立孵化畢業企業跟獎機制,對畢業三年內(在孵一年以上)被認定為瞪羚企業的,按每家20萬元標準獎勵孵化載體;對畢業五年內(在孵一年以上)獲批上市的,按每家30萬元標準獎勵孵化載體;
5.引導科創載體往市場化、專業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支持國有載體引入社會資本和市場運營主體;發展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引進和建設國際科技企業孵化器。推動離岸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建設,按在寧項目落地、人才引進績效最高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6.引導“贏在南京”等系列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等獲獎項目進入科創載體培育,落戶本市高新園區的予以政府科技創新基金投資扶持;按獲獎層級最高給予100萬元的獎勵,由市級財政與享受資助企業納稅所屬區(園區)財政按1:1負擔,江北新區全額承擔。
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對象
申報主體為本市納入科技部門統計范圍的市級以上(含)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包括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等。
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條件
載體培育的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為科創載體在自主支配孵化場地內培育孵化的科技企業,且在上一年度已登記在科技部科技中心統計年報(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或江蘇省孵化在線第四季度季報(眾創空間)企業清單中。企業運營良好,與申報主體孵化關系明確,須在孵1年以上,且滿足在孵企業條件;畢業企業應滿足畢業條件(參見國發科區〔2018〕300號第九條規定)。同一企業只能在1個載體中申報,申報主體因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次獎勵事由。
1.培育的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是指在孵1年以上、2019年被首次認定為高企或技先,且高企或技先認定時仍在孵或畢業不超過1年(以高企或技先發證時間為準)。原則上應在載體上年度提供的培育企業名單中。
2.培育的瞪羚企業或獨角獸企業,是指滿足在孵1年以上、5年內成長為瞪羚企業或獨角獸企業(以2020南京市獨角獸、瞪羚企業發展白皮書名單及公布時間為準)。
3.培育的上市企業,是指在2019年獲批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企業,不含掛牌(新三板和四板市場等),且滿足在孵1年以上、畢業5年內(以上市公布日期為準)。
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材料
1.申報2020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的材料:
1)2020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獎勵申報表;
2)運營主體企業信用承諾書;
3)運營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4)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復印件;
5)孵化場地具體地址及房產證復印件、企業入孵協議、在孵期間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如發生變更,需另附現在的有效證書);
6)畢業企業的畢業證書(或畢業的其他證明);
7)其它證明材料等。
2.2021年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的材料:
2021年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培育情況表(附件3),填寫科創載體中在孵企業申報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等情況,作為相關參考。
南京市科創載體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獎勵申報流程
1.在線咨詢:15005600923
2.啟動評估:專家團隊上門評估,技術交底,立項啟動申報
3.申報項目:組織申報材料,聘請專家預審,保證材料質量
4.項目公示:累計服務1萬+企業通過認定
5.后續服務:實時關注政策動態,隨時為企業匹配相應政策,輔助企業獲得獎補或榮譽資質